网联清算的通知具体内容有三点:
一是严格落实小微商户备案信息填写要求
各收单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网联成员机构商户信息备案规则等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备案小微商户商户名称、商户类型、商户属性、注册登记证件号码、商户行业分类、商户地址等核心信息要素。
经监测,部分收单机构存在小微商户商户类型、商户属性填写默认值、注册登记证件号码不准确等问题,请各收单机构参考问题示例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小微商户备案数量要求
各收单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中网联清算公司对于小微商户备案数量要求,落实“同一小微商户主体在同一收单机构备案的受理机构商户编码数量不超过2个,同一小微商户主体拓展备案的收单机构不超过5个的规定。
对于新增商户备案,各收单机构应合理分配商户编码使用;对于存量商户,各收单机构应及时展开自查整改工作,清退不符合备案个数要求的存量小微商户。
三是严格落实小微商户收单限额管理要求
各收单机构应严格按照281号文要求,落实“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的规定。
网联清算还要求各收单机构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如出现逾期未完成整改等情况,网联清算公司有权采取约谈、暂停新增商户、暂停交易等风险防范措施,并报送监管机构。
此外,网联清算将于2024年8月15日起针对新增备案且不符合备案数量要求的小微商户启动拦截管控措施。
落实259号文和281号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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